報 名 表 格  * 必 填
 
報 讀 課 程
首 選:*
次 選:
第 一 部 分 : 個 人 資 料
* 必 須 填 寫
中 文 姓 名:*   沒 有 中 文 姓 名
英 文 姓 名:*
姓 氏 名 字
性 別:*
護 照 / 香 港 身 份 證 號 碼:* 香 港 身 份 證 ( 如. A1234567 ) 護 照
出 生 日 期:* / / ( 日 / 月 / 年 )
國 籍: ( 其 他 )
手 機 號 碼:*
電 郵:*
住 宅 地 址:*
( 地 區 )
緊 急 聯 絡 人:* 緊 急 聯 絡 電 話:*
你 是 否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永 久 居 民 ? * 
你 是 有 特 殊 需 要 的 申 請 人 * 
你 是 否 需 要 由 學 校 幫 助 申 請 學 生 簽 證 ? * 
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第 二 部 分 : 教 育 程 度
二 甲 - 教 育 水 平 *
請 提 供 中 學 及 專 上 學 院 之 學 歷 , 包 括 未 完 成 / 現 正 修 讀 之 學 歷 。 ( 按 修 讀 日 期 倒 序 列 出 )

[月 / 年]

[月 / 年]
國 家 曾 修 讀 或 正 修 讀 中 學 /
學 院 / 教 育 機 構
課 程 名 稱 全 日 /
兼 讀
 
二 乙 - 公 開 考 試 成 績 *
公 開 考 試 ( 包 括 : HKALE 、 HKASE 、 HKDSE 、 HKCEE 、 GCSE 、 IGCSE 、 IELTS 、 TOEFL 、 IB )
考 試 應 考 年 份 考 試 科 目 等 級 / 分 數
 待 辦 理
 待 辦 理
我 未 曾 參 加 過 任 何 公 開 考 試 。
 
第 三 部 分 : 工 作 經 驗
學 院 歡 迎 年 滿 21 歲 並 具 有 與 課 程 相 關 工 作 經 驗 的 申 請 人 。 ( 請 按 日 期 倒 序 列 出 )
由 [月 / 年] 至 [月 / 年] 機 構 名 稱 職 位 全 職 /
兼 職
 
第 四 部 分 : 上 載 相 關 文 件
申 請 人 請 注 意 :
請 上 載 以 下 有 關 文 件 : (https://forms.gle/hhn7p5KPegmWECaVA)
  • 成 績 表 或 證 書
  • 公 開 考 試 成 績
  • 其 他( 獎 項 、 證 書 或 其 他 非 學 術 成 就 )
  • 香 港 永 久 身 份 證 、 護 照 或 簽 證 文 件
  •  
    檔 案 格 式
    只 接 受 pdf, jpg 或 MS Word 版 本
     
    檔 案 大 小
    只 可 以 上 載 總 共 25 MB 的 檔 案
    所 提 交 的 證 明 文 件 會 分 享 給 所 有 申 請 的 課 程 作 審 核
     
    我 已 經 在 上 面 的 表 單 中 上 載 了 相 關 文 件 。 *
     
    第 五 部 分 : 調 查
    你 是 從 何 途 徑 了 解 我 們 學 院 或 課 程 信 息 ? ( 你 可 以 選 擇 多 個 選 項 )
    港 鐵 站 的 廣 告 牌 學 院 出 版 物 刊 ( 例 如 , 傳 單 )
    教 育 展 覽 學 院 網 站
    學 院 校 友 / 在 讀 學 生 推 薦 報 紙 / 雜 誌
    學 校 講 座 學 院 教 師 / 員 工 推 薦
    學 院 開 放 日 社 交 媒 體 ( 例 如 , Facebook / Instagram )
    其 他 ( 請 列 明 ) :
     
    第 六 部 分 : 退 款
    1. 申 請 人 一 旦 接 受 錄 取 通 知 書 , 須 繳 付 留 位 費 ( 學 士 學 位 及 高 級 文 憑 課 程 : $5,000 , 文 憑 課 程 : $3,000 ) 。 除 非 課 程 被 取 消 , 否 則 無 論 是 否 上 課 , 學 生 已 支 付 的 所 有 費 用 將 不 予 退 還 , 申 請 人 如 獲 得 本 港 大 學 教 育 資 助 委 員 會 資 助 的 學 士 學 位 課 程 取 錄 , 則 可 申 請 退 還 已 繳 付 的 留 位 費 及 首 期 學 費 。
    2. 所 有 已 繳 付 之 費 用 於 開 課 後 恕 不 退 還 , 但 學 院 校 長 持 有 酌 情 處 理 的 權 利 。 惟 只 屬 個 別 例 子 及 特 殊 情 況 下 執 行 。
     
    第 七 部 分 : 個 人 資 料(私 隱)條 例
    1. 你 所 提 供 的 個 人 資 料 將 用 作 入 學 及 註 冊 用 途 。
    2. 請 確 保 你 所 提 供 的 個 人 資 料 是 完 整 及 準 確 。 否 則 學 院 可 能 無 法 為 你 提 供 所 需 的 服 務 。
    3. 學 院 會 將 你 的 個 人 資 料 保 密 , 但 亦 可 能 將 這 些 資 料 提 供 予 學 院 有 關 人 員 及 為 學 院 提 供 服 務 的 其 他 人 員 及 機 構 。
    4. 根 據 個 人 資 料 ( 私 隱 ) 條 例 , 你 有 權 查 閱 及 更 正 你 的 個 人 資 料 。
    5. 如 你 需 要 查 閱 或 更 正 你 在 學 院 的 個 人 資 料 , 請 以 電 郵 至 registry@ny.edu.hk , 向 學 院 職 員 提 供 所 需 資 料 。
     
    第 八 部 分 : 聲 明
    1. 本 人 聲 明 報 名 表 所 載 一 切 資 料 , 依 本 人 所 知 均 屬 真 確 且 完 整 。
    2. 本 人 已 閱 讀 並 清 楚 表 格 中 第 七 部 分 所 載 的 「 個 人 資 料 ( 私 隱 ) 條 例 」 的 內 容 。
    3. 本 人 同 意 在 註 冊 入 學 後 , 當 遵 守 學 院 實 施 的 所 有 規 程 和 守 則 。
    同 意 *